這是安老按揭最容易被講錯的一句。正確講法是:終身不用還,但人一走,限期就開始計。
我層樓就係我退休金。
層樓係資產 —— 但你住喺度,食唔到佢。
按證保險《重要通知》(2023 年 8 月)原文:
「如未能全數清還該安老按揭貸款(一般情況下,如屬借款人離世,限期為九個月; 如屬其他到期事件,限期則為三個月)。」
限期內的做法只有兩個:清還,或者賣樓。不是「家人可以繼續住」。
到期事件的定義是「您或所有安老按揭貸款的聯名借款人均已離世」。
不可以。申請資格要求物業「為借款人作為唯一受益人或以聯權共有形式擁有」, 而且「所有借款人必須是相關物業之業主」。
即係:業權人數等於借款人數。想兩人借款,要先加名,成為聯權共有業主。
⚠️ 但加名有兩個陷阱:加名多用送贈契約,而「透過送贈契約取得的物業或被考慮」—— 不是自動接受;另外如果配偶未滿 55 歲,加名反而會令整個申請不符合資格。
另外,如果物業由你全資公司持有,而公司不再全資、被接管或清盤,亦屬到期事件。
樓價越高,不一定按得越多。800 萬或以下按十足;800 萬以上是 「800 萬 + 超出部分的一半」,上限 2,500 萬。1,000 萬的樓,指定價值是 900 萬。
不負資產。物業變現後不足償還,差額由按證保險承擔,借款人及繼承人毋須補貼。 這是整份安排最被低估的一點。
「毋須透過任何中介人申請。」
⭐ 直接向參與銀行或按證保險查詢即可。這也是為甚麼這一頁沒有任何轉介連結。
逆按揭不是把樓賣給銀行,是把樓變成一份定期收入 —— 代價是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