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子女
你不需要說服他。
你只需要令他不用一個人做。
通常是你先發現問題 —— 一份找不到的保單、一個沒人知道密碼的戶口、一句「我唔記得做過咩」。
但每次你開口,他就會說「我知」、「遲啲先」。
這頁不是叫你迫他。這頁是五件你可以自己先做完的事。
第一件
先查三樣,不要問他有多少錢。
強積金有幾個帳戶、在哪間受託人、大概幾多。用「積金易」或致電受託人查。
物業有幾層、有冇按揭、是不是聯名、是不是長命契。土地註冊處可以查。
保單有幾份、受益人寫誰、有沒有保單貸款。直接問保險公司,不用問他。
⭐ 為甚麼不問他:因為他記得的版本,多數不是最新的版本。而這三樣,全部可以查。
第二件
問三個問題 —— 不是問資產,是問安排。
1「如果明日你唔舒服,邊個可以幫你簽字?」答案是「唔知」或者「應該係我」,就是缺口。
2「你的文件放在哪裡?有冇人知?」遺囑、授權書、保單、樓契。
3「如果要你一個月少一萬蚊,你會先減哪一樣?」這一題會告訴你,他真正的固定開支在哪。
⭐ 這三題的好處:不需要他報數字,不需要他不舒服,也不會變成「你想分我身家」。
第三件
把文件的位置寫下來。
一張 A4,寫四行就夠:文件是甚麼、在哪裡、誰知道、哪一年做的。
空白範本。我們會在會面時幫你一起填。
第四件
陪他去一次,不要替他講。
銀行、律師樓、社署 —— 你去,坐旁邊,讓他講。
⭐ 原因很實際:如果他還能自己講,就不要那麼快替他講。
那一日之後,他可能需要你代講很多年。
第五件
永遠不要代簽。
不要做
- 用他的提款卡、網上銀行密碼
- 代簽任何文件 —— 包括「只是幫他填」
- 把錢轉到自己戶口「方便處理」
- 假設「兩夫婦自然可以」—— 戶口不在你名下,你動不了
可以做的
- 陪他去,讓他簽
- 幫他整理文件、打電話、約時間
- 墊付費用,保留單據
- 如果已無能力簽:向監護委員會申請(以月計)
一句話:代簽不是幫忙,是令整件事變成另一個問題。
如果你只想做一件事
約一個下午,陪他坐三個鐘。
你可以在場。你可以發問。但那一份六頁的圖,是為他寫的,不是為你寫的。
⭐ 如果你只是想知道「將來會怎樣」,這一頁的五件事已經夠你用。你不需要付錢。
幫他約時間 先看六個情況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