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個典型情況

同一層樓,
三種完全不同的用法。

下面六個情況,全部是模擬的,但組合方式來自真實個案。 數字是示意,不是報價;制度金額以官方公布為準。

你看的時候,不需要對號入座。你只需要問一句:我卡在哪一格?

以下全部為模擬案例,非真實個案
情況 01

一層住,一層收租

70 歲 · 單身 · 兩層樓都在自己名下 · 已退休
自住樓HK$600 萬無按揭
出租樓HK$500 萬月租 $12,000
現金+強積金HK$38 萬已提取
自住樓 HK$600 萬 出租樓 HK$500 萬 安老按揭 · 終身年金 每月 $16,740 租金收入 每月 $12,000 每月可動用 $28,740 未計生果金 $1,675
自住樓做安老按揭,不會影響出租樓的租金。兩條現金流可以並存。

很多人以為只能二選一:要麼收租,要麼做逆按。其實不是。安老按揭只抵押你自住那一層,出租那層不進貸款,租金照收。

可以做的

  • 自住樓申請安老按揭(55 歲以上、樓齡 50 年或以下)
  • 出租樓繼續收租
  • 70 歲以上可領生果金(不查資產)

但這個組合有代價

  • 出租樓要計入資產 → 超出 $415,000,沒有長者生活津貼
  • 租金淨收益亦要計入息(單身上限 $10,900)
  • 安老按揭是貸款,身故後要清還

一句話:收租的樓,會令你失去津貼資格。這不是 bug,是設計。

情況 02

想搬去大灣區養老,但沒有現金

70 歲 · 單身 · 一層自住樓 · 想搬到東莞或中山
自住樓HK$600 萬無按揭
現金HK$30 萬不夠搬遷+裝修
內地收入無未有戶籍或社保
香港自住樓 HK$600 萬 人搬走,樓留下 三個選擇 ① 出租(已退休可申請) ② 安老按揭(要確認居住要求) ③ 賣樓(最直接,但不可逆) 搬過去之後,香港這邊還有兩條錢 廣東計劃津貼 + 租金(或年金)
同一個決定,三條路,三種不同的可逆性。

這個情況最容易出錯的地方:三個制度互相打架。

你想搬走 → 樓要出租 → 出租物業要計入資產 → 長者生活津貼可能沒有了。但同時,廣東計劃的津貼可以在內地領,而且由 2026 年 7 月起,社署可以直接把款項匯入你在內地指定的銀行戶口。

可以做的

  • 廣東計劃:每年在廣東住滿 60 天;高齡津貼可以帶走,長者生活津貼要先符合資產審查
  • 物業出租(已退休且持有滿一年,可向銀行申請)

要小心的地方

  • 出租物業不再豁免資產審查
  • 安老按揭要求物業是主要居所 —— 你搬走之後,一般不再符合。不要把它當成搬遷現金的來源
  • 內地醫療、社保、戶籍,是另一套制度,不可以用香港假設

一句話:搬走不是問題,問題是你搬走之後,香港這邊哪幾條錢會斷。

情況 03

子女搬走了,家用也停了

72 歲 · 單身 · 自住樓 · 子女已婚搬出,不再給家用
自住樓HK$450 萬無按揭
現金HK$18 萬積蓄
每月收入HK$0未申請任何津貼
每月現金流(長度按金額比例) ① 生果金 $1,675(70 歲以上,不查資產) ② 長者生活津貼 $4,345(資產 ≤ $415,000) ① 與 ② 只能揀一個 —— 取金額較高的 ② ③ 安老按揭 約 $12,555(社署豁免計入息) ② + ③ $16,900/月 另加醫療券 $2,000/年(累積上限 $8,000)
三條錢裡,有一條要揀:生果金與長者生活津貼,不能同時領。

最常見的錯誤:以為「有樓」就一定不符合資格。

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審查,自住物業可以豁免。所以一層自住樓 + 18 萬現金,仍然在 $415,000 的限額之內。這是很多人不知道、而社署寫得很清楚的一點。

可以做的

  • 先申請生果金(不需資產審查)
  • 同時申請長者生活津貼(自住樓豁免)
  • 再考慮安老按揭補足現金流(社署明確豁免其每月款項計算入息)
  • 醫療券每年 $2,000,可用於牙科、視力、聽力

不要做的

  • 不要先賣樓 —— 賣了之後,資產審查會立即超標
  • 不要把錢轉給子女「做出來」—— 屬於虛假陳述
  • 不要同時領生果金與長者生活津貼(只能揀一項)

一句話:次序錯了,你會少拿;次序對了,同一層樓可以出三條錢。

情況 04

子女同住,但還是要補貼家用

70 歲 · 與兒子一家同住 · 樓在自己名下 · 兒子收入不穩定
自住樓HK$500 萬三人同住
現金HK$25 萬積蓄
每月補貼$8,000給兒子一家
自住樓 $500 萬 抵押 安老按揭 $13,950 長者生活津貼 $4,345 加上醫療券,扣掉每月補貼 $8,000 每月可動用 $10,295 但有一件事要同子女講清楚 安老按揭是貸款。身故後要清還,通常是賣樓還。那間屋,不會完整留給兒子。
現金流解決了,遺產問題才剛開始。

這個情況最容易被忽略的不是錢,是話。

安老按揭可以令你每月可動用 $10,295(年金 $13,950 + 津貼 $4,345 - 補貼 $8,000),同時令兒子失去那層樓的繼承。如果沒有事先講清楚,這筆錢會在十年後變成家庭糾紛。

可以做的

  • 長者生活津貼(自住樓豁免資產審查)
  • 安老按揭(終身免還,但屬貸款)
  • 醫療券 $2,000/年
  • 把 「身後怎樣還」寫進家庭會議紀錄

要講清楚的

  • 安老按揭 不是「把樓送給銀行」,是抵押貸款
  • 有餘額會退還給遺產,不是全數歸銀行
  • 但繼承人要有能力贖樓,否則物業會被出售
  • 借款人離世後,家人只有九個月清還或賣樓 —— 不是一直住(夫婦應做聯名借款人)

一句話:錢的問題可以一個人決定,樓的問題要一家人同意。

情況 05

中風之後,家人動唔到錢

72 歲 · 突然中風 · 醫生評定精神上無行為能力 · 沒有做過持久授權書
自住樓HK$600 萬在自己名下
現金HK$200 萬在自己名下
持久授權書沒有從來沒有做
全部資產,在自己名下 HK$800 萬 但沒有一個人可以動 ① 監護委員會申請(以月計) ② 有持久授權書:一張紙的事 兩條路的差別,不在錢 在於你三年前有冇坐下來簽一份文件 持久授權書(EPA)法定要求 註冊醫生核證精神能力 + 律師見證 + 高等法院註冊(費用 $440)
EPA 未完成註冊之前,受權人不可以處理授權人的資產。

這個情況最痛的地方:錢明明在,但沒有一個人有權動。

銀行不會接受配偶簽名,因為戶口不是她的。家人可以做的,是向監護委員會申請 —— 那是一條以月計的路,而且範圍有限。而如果你三年前做過持久授權書,今日只需要把它拿到高等法院註冊。

要分清楚:如果精神上仍有能力,只是身體不能簽字,處理方法完全不同 —— 那種情況不需要監護令,需要的是另一種簽署與見證安排,要向律師問清楚。

現在可以做的

  • 先查清楚:有冇簽過 EPA?(可能在律師樓或家中文件櫃)
  • 沒有的話,向監護委員會申請
  • 家人墊付的費用,保留單據;日後可向受權人或遺產申索(是否獲償,要看情況)
  • 即時處理的,是醫療決定與院舍安排,不是投資

唔可以做的

  • 不可以代簽任何文件 —— 包括網上銀行
  • 不可以用對方的提款卡或密碼取錢,風險是刑事
  • 不可以假設「兩夫婦就自動可以」—— 聯名與否,是兩件事

一句話:持久授權書不是為了方便,是為了那一日你簽不到字。

情況 06

兩夫婦,一個要入住院舍

78 歲先生 + 76 歲太太 · 同住 · 先生中風後需要護理安老宿位 · 太太想留家
自住樓HK$500 萬自住,可豁免
儲蓄HK$180 萬兩人合計
長者生活津貼不符合夫婦上限 $630,000
三條隊,輪候時間差三倍以上(社署 2026 年 3 月統計) 津助院舍/合約院舍 平均 22 個月 改善買位計劃(私營) 平均 6 個月 (長度按輪候月數比例。另外可申請院舍券,但要經統一評估,並正輪候資助宿位) 夫婦資產審查:實際儲蓄對比上限 實際 $1,800,000 上限 $630,000 超出上限約 2.9 倍 —— 所以沒有長者生活津貼。但自住樓不計入。
同一筆錢,決定你有没有津貼,也決定你排哪一條隊。

這個情況最多人算錯:以為兩夫婦可以當兩個單身分開計。

長者生活津貼以夫婦為單位:兩人合計入息上限 $16,680,資產上限 $630,000。而自住物業可以豁免 —— 所以 500 萬的樓不計,但 180 萬的儲蓄要計,結果是超標。

更常見的錯誤,是在申請前把錢轉給子女。社署有權審查申請前一段合理時間內的資產變動;沒有訂明劃一的追溯期,會按個案判斷意圖。若被視為刻意轉移,那些資產仍然會計入。

可以做的

  • 經統一評估,同時排津助院舍與改善買位(兩條隊可以並行)
  • 獲邀後可申請院舍券(2026/27 年度共 7,000 張),但不是全免 —— 要按入息及資產共付
  • 比較院舍券面值與實際收費,計出每月要補幾多
  • 太太留家的話,水電、膳食、交通要另外計

唔好做的

  • 不要把資產轉給子女「做出資格」—— 屬於虛假陳述風險
  • 不要假設「有樓就一定有資助」—— 自住樓豁免,但其他資產照計
  • 不要只排一條隊 —— 22 個月與 6 個月,是兩種人生

一句話:這個情況唔係唔夠錢,係錢放錯位置,令你排錯隊。

共通點

六個情況,同一個錯誤假設。

他們都以為,問題是「錢不夠」。其實問題是「次序未排」。

六個情況,沒有一個需要「多一筆錢」。 他們需要的是一張紙,把制度、次序、同誰負責,寫在同一頁上。

看你的情況屬於哪一種

填表後三個工作天內回覆。如果不適合這個服務,我會直接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