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面六個情況,全部是模擬的,但組合方式來自真實個案。 數字是示意,不是報價;制度金額以官方公布為準。
你看的時候,不需要對號入座。你只需要問一句:我卡在哪一格?
以下全部為模擬案例,非真實個案很多人以為只能二選一:要麼收租,要麼做逆按。其實不是。安老按揭只抵押你自住那一層,出租那層不進貸款,租金照收。
一句話:收租的樓,會令你失去津貼資格。這不是 bug,是設計。
這個情況最容易出錯的地方:三個制度互相打架。
你想搬走 → 樓要出租 → 出租物業要計入資產 → 長者生活津貼可能沒有了。但同時,廣東計劃的津貼可以在內地領,而且由 2026 年 7 月起,社署可以直接把款項匯入你在內地指定的銀行戶口。
一句話:搬走不是問題,問題是你搬走之後,香港這邊哪幾條錢會斷。
最常見的錯誤:以為「有樓」就一定不符合資格。
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審查,自住物業可以豁免。所以一層自住樓 + 18 萬現金,仍然在 $415,000 的限額之內。這是很多人不知道、而社署寫得很清楚的一點。
一句話:次序錯了,你會少拿;次序對了,同一層樓可以出三條錢。
這個情況最容易被忽略的不是錢,是話。
安老按揭可以令你每月可動用 $10,295(年金 $13,950 + 津貼 $4,345 - 補貼 $8,000),同時令兒子失去那層樓的繼承。如果沒有事先講清楚,這筆錢會在十年後變成家庭糾紛。
一句話:錢的問題可以一個人決定,樓的問題要一家人同意。
這個情況最痛的地方:錢明明在,但沒有一個人有權動。
銀行不會接受配偶簽名,因為戶口不是她的。家人可以做的,是向監護委員會申請 —— 那是一條以月計的路,而且範圍有限。而如果你三年前做過持久授權書,今日只需要把它拿到高等法院註冊。
要分清楚:如果精神上仍有能力,只是身體不能簽字,處理方法完全不同 —— 那種情況不需要監護令,需要的是另一種簽署與見證安排,要向律師問清楚。
一句話:持久授權書不是為了方便,是為了那一日你簽不到字。
這個情況最多人算錯:以為兩夫婦可以當兩個單身分開計。
長者生活津貼以夫婦為單位:兩人合計入息上限 $16,680,資產上限 $630,000。而自住物業可以豁免 —— 所以 500 萬的樓不計,但 180 萬的儲蓄要計,結果是超標。
更常見的錯誤,是在申請前把錢轉給子女。社署有權審查申請前一段合理時間內的資產變動;沒有訂明劃一的追溯期,會按個案判斷意圖。若被視為刻意轉移,那些資產仍然會計入。
一句話:這個情況唔係唔夠錢,係錢放錯位置,令你排錯隊。
他們都以為,問題是「錢不夠」。其實問題是「次序未排」。